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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8证券简称:鼎通科技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Dingtong Precision Metal Co. Ltd.(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3331104股
2、发行价格:60.0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9999551.04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5238867.9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4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目录
特别提示..................................................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
目录....................................................2
释义....................................................4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公司基本情况..............................................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5
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1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1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19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19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19
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2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20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21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21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22
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2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25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6
第五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27
2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2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27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28
第七节备查文件..............................................29
一、备查文件目录.............................................29
二、查阅地点、时间............................................29
3释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发行人/鼎通科技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鼎润指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本上市公告书指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东莞证券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股东大会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注册办法》指行)》
《科创板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指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指《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指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认购邀请书》指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申购报价单》指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A 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9
报告期指月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述中文名称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Dongguan Dingtong Precision Metal Co. Ltd.注册资本8547.80万元(本次发行前)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鼎通科技股票代码688668法定代表人王成海董事会秘书王晓兰
联系电话0769-85377166-609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7 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
从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连接器精密组件、汽车连接器及其精密组件,所处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中的其他电子元件制造。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5(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下述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下述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4月2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审
议并作出决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2年9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逐项进行审议
并作出决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2年8月24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2年10月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1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4、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简述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11月29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发行方案》后,有3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的基
础之上增加该3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名称
1海南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深圳市汉唐明元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即2022年12月
2日前,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207名符合相关
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207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2年10月31日发行人前20名非关联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69家、证券公司35家、保险机构24家、其他投资者59家。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
7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 12 月 2 日(T 日)9:00-12:00,在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
共有23名投资者参与报价。经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全部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56.25元/股-66.69元/股。
认购对象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是否有申购金额是否缴纳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效(万元)保证金
股)申购
海南嘉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华优选二号私
159.883000.00是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
261.203000.00是是
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6.673000.00不适用是
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6.2515200.00不适用是
66.693000.0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
561.695000.00是是
风控策略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56.696000.00
66.263000.00深圳市汉唐明元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
662.263000.00是是
伙)
60.013200.00
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63.003000.00是是
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
858.003000.00是是
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
958.003000.00是是
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
1058.003000.00是是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
1164.123000.00是是
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
1264.123000.00是是
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
859.7410000.00
13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8.3410000.00是是
56.331000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64.603000.00
14是是(有限合伙)60.604000.00
15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0012000.00不适用是
64.1315600.00
1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60.6224300.00
1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6.254700.00不适用是
57.035000.00
18魏巍56.538000.00是是
56.3310000.00
63.613600.00
1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60.014500.00
63.493000.00
2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2.198600.00不适用是
59.9213300.00
61.399400.00
2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59.2912500.00
2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103200.00是是
23 UBS AG 65.50 3800.00 不适用 是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3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以60.01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发行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13331104股,认购总金额为799999551.04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4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序号发行对象
(股)(元)(月)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991629999959.166
2 UBS AG 633227 37999952.27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
3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49991629999959.166
产品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
4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49991629999959.166
投资组合乙
5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49991629999959.16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3309485999970.946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
783319449999971.946
名匠九重风控策略1号私募股权投资
9基金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6640593999964.05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
9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49991629999959.166
金
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049325242999993.25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1166655539999965.556企业(有限合伙)
1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3324431999972.446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987544999998.756
深圳市汉唐明元投资发展合伙企业
1436660521999966.056(有限合伙)
合计13331104799999551.04-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
上述投资者均在《竞价对象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承销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2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版),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25643400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根据发行人《发行方案》,按发行底价计算,10公司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227280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133311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551.04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方案》中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11月3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的80%,即不低于56.23元/股。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0.01元/股,与发行底价56.23元/股的比率为106.72%。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551.04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76068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5238867.98元。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8日出具的《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573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7 日,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缴付
的认购资金799999551.04元。
2022年12月8日,东莞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费(含税)后划转至发行人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572 号),截至 2022 年 12 月 8 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3110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551.04
1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4760683.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85238867.98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13331104.00元,转入资本公积为人民币771907763.98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鼎通科技及子公司河南鼎润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公司和子公司河南鼎润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鼎润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主体开户银行名称专用账号
1鼎通科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705576493444
2鼎通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桑园支行44050177030000001506
3鼎通科技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连升支行558000013885729
4河南鼎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中大街支行1718022019200055844注:根据各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签约的银行主体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虎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平桥支行。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2年12月16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13331104股股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4家获配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均为
6个月。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
(1)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路117号9楼901、902室法定代表人邓晖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664967591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
经营范围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99916限售期6个月
(2)UBS AG
名称 UBS AG
企业性质 QFII
境外机构编号 QF2003EUS001
注册资本385840847.00瑞士法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法定地址
Basel Switzerland法定代表人(分支房东明机构负责人)
获配数量(股)633227限售期6个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产品、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8层(实际自然楼层住所
25层)2806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经营范围
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
红产品本次获配数量为499916股、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获配数量(股)
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账户专门投资组合乙本次获配数量为
499916股
限售期6个月
(4)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法定代表人陈德芳
注册资本2602774.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0307G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经营范围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
13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
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
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
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
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
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499916限售期6个月
(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433094限售期6个月
(6)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名匠九重风控策略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名称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法定代表人程远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62KJR5T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经营范围融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获配数量(股)833194限售期6个月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14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经营范围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566405限售期6个月
(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沣途沣泰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沣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D0545法定代表人郑俊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FKDP3N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经营范围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499916限售期6个月
(9)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049325限售期6个月
(10)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13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19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曾顺贤)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84749919D
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获配数量(股)666555限售期6个月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资本775669.479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1703453H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外汇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533244限售期6个月
(1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经营范围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49875限售期6个月
(13)深圳市汉唐明元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深圳市汉唐明元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L1604A执行事务合伙人廉健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KFBB1Q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16务);企业总部管理;融资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366605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
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
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经核查,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发行对象承诺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
17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
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十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核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符合《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18第二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本次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鼎通科技
证券代码为:688668.SH
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14名,均以现金参与认购,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9第三节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截至2022年10月31日)项目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5319380962.23%6652491367.33%
无限售条件股份3228419137.77%3228419132.67%
股份总数85478000100.00%98809104100.00%
假设以公司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股权结构为基础,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1333110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成海、罗宏霞。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股)
1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12263145.77%39122631
2罗宏霞境内自然人57960006.78%5796000
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
3境内非国有法人52173916.1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王成海境内自然人36587764.28%3630776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境内非国有法人22565222.64%2256522
合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6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其他14929411.75%-
金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7境内非国有法人14746801.73%1474680
伙)
8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境内非国有法人12836121.50%-新余市玉六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9境内非国有法人12244901.43%
合伙)
10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境内国有法人9132001.07%913200
合计6244024373.05%53193809
注1:截至2022年10月31日,王成海持有股份数为3658776股,其中限售股份为
3630776股,剩余28000股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归属股份。
20(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8809104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股)(股)
1东莞市鼎宏骏盛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12263139.59%39122631
2罗宏霞境内自然人57960005.87%5796000
3佛山市顺德区凯智企业管理咨询
境内非国有法人52173915.2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40493254.10%4049325
5王成海境内自然人36587763.70%36307766新余鼎宏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境内非国有法人22565222.28%2256522
合伙)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5664051.59%1566405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
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其他14929411.51%-金9新余鼎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境内非国有法人14746801.49%1474680
伙)
10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14330941.45%1433094
合计-6606776566.86%5932943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项目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2021年度/2021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年12月31日基本每股收益
1.281.141.110.74(元/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9.468.6216.1015.37
每股净资产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0年度和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0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计122444.72101000.5087751.4337696.80
负债总计31417.5920424.4914357.859398.52
股东权益合计91027.1380576.0073393.5928298.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1027.1380576.0073393.5928298.2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65784.0756798.6535775.9123135.34
营业利润14823.6811969.817634.525864.87
利润总额15230.7112241.858191.096113.14
净利润13642.0810938.047273.245393.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42.0810938.047273.245393.81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3.684431.68332.617774.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19.13-747.32-38365.33-5046.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9.66-6332.2740125.471826.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35.79-2647.922081.464554.03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09-30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2.673.725.543.25
速动比率1.632.364.652.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8.31%22.12%13.00%22.6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25.66%20.22%16.36%24.93%
每股净资产(元)10.659.468.624.4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2.613.473.612.86
存货周转率(次)2.072.592.722.0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0.740.520.041.2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1.601.281.140.88
稀释每股收益(元)1.601.281.140.8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511.171.040.84
股收益(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5.92%14.32%22.78%22.8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14.97%12.99%20.83%21.77%
净资产收益率
22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期末存货平均余额
6、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口径)/期末总股本
7、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8、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37696.80万元、87751.43万元、101000.50万元和122444.72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9398.52万元、14357.85万元、20424.49万元和
31417.59万元,流动负债是公司负债主要组成部分,流动负债分别为5914.56万
元、11564.91万元、17318.02万元和26718.59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93%、80.55%、84.79%和85.04%。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25、5.54、3.72和2.67,速动比率为2.16、
4.65、2.36和1.63,整体保持在合理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4.93%、16.36%、20.22%和
25.66%,负债比率保持平稳,长期偿债能力良好。
整体而言,公司的短期及长期偿债能力均保持良好,2020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相比其他年度或期间有一定差异,主要原因为2020年末公司首发上市取得募集资金,公司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能力。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135.34万元、35775.91万元、
56798.65万元和65784.07万元。得益于行业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持续的研发
23投入和新产品的不断推出,公司营业收入逐年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393.81万元、
7273.24万元、10938.04万元和13642.08万元,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24第四节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保荐代表人:袁炜、黄波
项目组成员:包春丽、汪贤文、李红庆、胡亚雯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传真:0769-22119275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经办律师:付雄师、邵为波
联系电话:010-88004488、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龙湖川、杨佳慧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25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龙湖川、杨佳慧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26第五节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公司与东莞证券签署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人)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554.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东莞证券指定袁炜、黄波担任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袁炜,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曾主导天龙集团、新宝股份、宏川智慧、日丰股份、天元股份、鼎通科技等 IPO项目,具有丰富的企业上市经验。曾主导诺德股份2007年/2009年、人福医药
2009年、恒基达鑫2014年、新宝股份2017年/2020年、金健米业2017年、南
兴股份2020年等非公开发行项目,日丰股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
黄波,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宏川智慧、宜搜科技等 IPO 项目,具有丰富的企业上市经验。曾参与新宝股份 2020年、南兴股份2020年等非公开发行项目,日丰股份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南兴股份、金奥博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内部管理良好、业务运行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已具备了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东莞证券同意保荐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27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28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一)发行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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