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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证券简称:新开普公告编号:2023-009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年3月28日下午13:0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3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振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23年4月6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广
泛征询意见并审查后,推荐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1)与会监事认为:陈振亚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第1页共2页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与会监事认为:王葆玲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其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审议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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