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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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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独归 发表于 2023-5-19 00:00:00 浏览:  6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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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3-05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04人,代表股份693942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7242%(公司总股本1485190984股)。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471128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7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0人,代表股份22281465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024%。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702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17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3%;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6920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8%;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66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5%;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6%。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692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7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8%;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0124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9%;反对9184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4%;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271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29%;反对918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11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692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0%;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07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78%;反对1870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39%;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882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56%;反对1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3126%;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9971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999%;反对1604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94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948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274%;反对126089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170%;弃权385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062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43%;反对126089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8%;弃权3856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29%。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93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0448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同意5964789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9551%;反对962197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657%;弃权12442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593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3055%;反对96219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1367%;弃权12442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7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2657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737%;反对95123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708%;弃权1773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17719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05%;反对951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45%;弃权17731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949%。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7431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2%;反对187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8577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4%;反对1877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2%;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033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0%;反对8970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3%;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5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1485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25%;反对897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21%;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2429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3446%;反对79591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694%;弃权221086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8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3576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4064%;反对
795912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6819%;弃权221086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6%。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805280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69%;反对13402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314%;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642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859%;反对134028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8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4%。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5.01选举曹仁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56219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94.56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853338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79%。
表决结果:曹仁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2选举顾亦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753307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44454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559%。
表决结果:顾亦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3选举赵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719769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1091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524%。
表决结果:赵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4选举张许成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673314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964461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697%。
表决结果:张许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05选举吴家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75156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042715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780%。
表决结果:吴家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
16.01选举顾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69326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98441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9642%。
表决结果:顾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2选举李明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6489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81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194008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767%。
表决结果:李明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03选举张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获得的总选举票数为6852237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获得的中小股东选举票数214338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911%。
表决结果:张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杨、韩宇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8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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