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888|回复: 0

华锐精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复制链接]

华锐精密: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3-6-10 00:00:00 浏览:  88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88059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转债代码:118009转债简称:华锐转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发行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2023年6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相关用语具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2目录
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4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12
第三节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13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5
第五节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19
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
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21
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2
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23
3第一节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公司”、“发行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79号文同意,公司4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锐转债”,债券代码“118009”。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名称: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规模和剩余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40000.00万元。
4公司该次发行的“华锐转债”自2022年12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累计共有3000元“华锐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21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剩余规模为39999.70万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2年6月24日至2028年6月23日。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
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5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6月30日,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12 月 30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
债券到期日(2028年6月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130.91元/股。
2、当前转股价格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前转股价为92.65元/股。
(十)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6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7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8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三)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9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十三)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0(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七)发行前评级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其中华锐精密主体信用等级为 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精密数控刀体生产线建设项目19857.8216000.00
2高效钻削刀具生产线建设项目15277.491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
合计47135.3140000.00
(十九)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招商证券作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招商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2022年度,招商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通过查询公开渠道信息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12第三节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uzhou Huarui Precision Cutting Tools.Co.Ltd
注册资本:4400.8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旭凯
成立日期:2007年3月7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锐精密
股票代码:688059
公司住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联系传真:0731-22881838
互联网网址:www.huareal.com.cn
电子信箱:zqb@huareal.com.cn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制品、硬质合金数控刀具、整体刀具、金属陶瓷、超硬
刀具、工具系统、工具镀膜、工具外包服务、硬质合金材料研究、生产与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硬质合金切削刀具制造商,主要从事硬质合金数控刀具的
13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硬质合金数控刀具作为数控机床执行金属切削加工的核心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精密模具、能源装备、工程机械、通用机械、石油化工等领域的金属材料加工。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163.5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3.93%;
实现营业利润18313.5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92.3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68.6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
3.52%。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情况如下:
2022年较2021年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2021年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元)601635696.57485477289.812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65923186.01162353083.342.20%润(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57686346.11152318550.603.52%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5334804.42206098600.40-29.48%
(元)
2022年较2021年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2021年变动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114063521.78889205137.6625.29%产(元)
总资产(元)1893169764.131149413869.3264.71%
2022年较2021年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变动情况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3.773.85-2.0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3.773.85-2.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3.583.61-0.83%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7621.29减少4.53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5.9319.97减少4.04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915.13增加1.78个百分点
(%)
数据来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14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565094.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3434905.67元。该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6月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5915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57010078801500001404活期13843323.99
司株洲分行
民生银行株洲支行635557936活期19106737.23
中信银行株洲醴陵支行8111601011900588244活期632513.18
合计33582574.4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52022年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9343.4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04.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04.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项目可截至期末投本年是否项目含募集资金调整后募集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到预定行性是截至期末承诺本年度投入进度度实达到承诺投资项目部分变承诺投资资金投资总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可使用否发生
投入金额(1)入金额(%)(4)=现的预计
更(如总额额(2)金额的差额状态日重大变
(2)/(1)效益效益
有)(3)=(2)-(1)期化
1、精密数控刀体不适不适
否16000.0015343.4915343.497059.617059.61-8283.8846.01%2024年否生产线建设项目用用
2、高效钻削刀具不适不适
否12000.0012000.0012000.0010134.9910134.99-1865.0184.46%2024年否生产线建设项目用用不适不适
3、补充流动资金否12000.0012000.0012000.0012009.9012009.909.90100.08%不适用否
用用
合计-40000.0039343.4939343.4929204.4929204.49-10139.0074.23%----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不适用体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情况说明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443.1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使用及置换情况
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179.6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
16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923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可转债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不适用原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2009.90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9.90万元,资金来源于存款利息收入。
17(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但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及资金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期限利率收益类型
(万元)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1.3%或2.75%或保本浮动
结构性存款3000.002022/12/22023/1/432天
有限公司株2.95%收益型洲分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1.3%或2.85%或保本浮动
结构性存款4000.002022/12/162023/1/1630天
有限公司株3.05%收益型洲分行
合计-7000.00-----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18第五节本次债券债担保人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兑付风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9第六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0第七节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计息起始日为2022年6月24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可转债尚未到第一个付息日。
21第八节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了《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1254】号01),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华锐转债”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出具了《2022年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77】号 01),维持华锐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华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22第九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发生情况
根据发行人(甲方)与招商证券(乙方)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6条
规定: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并披露临时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应当在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重大事件;
(2)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3)《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4)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票总额的百分之十;
(5)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6)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7)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或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事项。”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甲方应当
23于每月末书面回复乙方是否存在上述事件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触发情况。甲方的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
2022年度,公司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6条列明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30.81元/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最新转股价格为92.65元/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进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鉴于公司将于2023年
5月19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华锐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自2023年5月22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息日)起由每股人
民币130.91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92.6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24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5(本页无正文,为《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月日
2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18 17:35 , Processed in 0.217481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