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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7证券简称:安诺其公告编号:2023-046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查,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古曲泉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和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万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8月8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4元/股。
若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13524589股,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根据本次发行竞价结果,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76999997.16元,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符合有关要求。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高档差别化分散染料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109272.2519400.00
补充流动资金8300.008300.00
合计117572.2527700.00
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编制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议案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会字(2023)第08682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8:《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了鉴证意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会字(2023)第0865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8月7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并于2023年8月8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3年8月10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获配价格
序号特定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元/股)
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4457377049139999999.56
古曲泉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456147540136999997.60
睿沣万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113524589276999997.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0:《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
果及《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与确定的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上海古曲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古曲泉盈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与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万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6事宜,公司编制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12:《关于开设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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