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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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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哲: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开心就好 发表于 2023-9-5 00:00:00 浏览:  7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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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1证券简称:海伦哲公告编号:2023-06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年9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宝莲寺路19号徐州海
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
1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鹏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24231058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2785%。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9名,代表股份28846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12%。
公司独立董事吕民远先生作为征集人于2023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向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3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立董事吕民远先生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4464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033%。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88名,代表股份27846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751%。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对如下议案进行表决:
2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6468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48%;
反对3882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63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420%;反对3882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58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960252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6498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75%;
反对3851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0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94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6477%;反对3851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52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960252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23649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47%;
反对3858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053%;弃权0股(其中,
3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9876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6241%;反对38584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7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960252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4.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结果:同意239920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36%;
反对2390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455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142%;反对2390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85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2回购股份符合的相关条件
总表决结果:同意240050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3%;
反对2260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85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49%;反对2260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4.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2389648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92%;
反对3078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5%;弃权267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5003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4014%;反对3078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726%;弃权
2671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6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总表决结果:同意240050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673%;
反对2260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3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85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49%;反对2260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3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结果:同意239648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014%;
反对25771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36%;弃权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1839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713%;反对25771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340%;弃权
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5份的0.29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结果:同意2397259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333%;
反对2584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261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0400%;反对2584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01182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52%;
反对2192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653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3999%;反对21923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40203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05%;
反对21068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392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2.6963%;反对21068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3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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