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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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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炒股心态 发表于 2023-11-25 00:00:00 浏览:  7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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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信安世纪
股票代码:688201
2023年12月
1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
议案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12
议案四: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20
议案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1
议案六: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24
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25
议案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6
议案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7
2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提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并请按规定出示股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质询的,应在大会
开始前于签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将根据登记信息的先后顺序安排发言。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八、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
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2月0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06日至2023年12月0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议案一:《关于修订的议案》
2、议案二:《关于修订的议案》
3、议案三:《关于修订的议案》
4、议案四:《关于修订的议案》
5、议案五:《关于修订的议案》
6、议案六:《关于修订的议案》7、议案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8、议案八:《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9、议案九:《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宣读会议决议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6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
的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
1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及其附件以及公司《关联交(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授予的其他职权。规章、本章程及其附件以及公司《关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设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授予的其他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职权。
述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前述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
2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的运作。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7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每年利润分配
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方案由董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
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定。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拟定。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条件及决策程序等事宜,董事会通过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审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召开股东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
3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心的问题。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红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平台。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后提交股东大会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审议。
于规定比例的原因,以及公司留存收益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
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
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4
案由董事会制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在董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提出的利润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分配政策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全体东大会审议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出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上通过。
8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规定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关规定在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中详
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
5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和机制是否完备;中小股东是否有充
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明等。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9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
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
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
及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会及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人士的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审计委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员会的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立董事,并由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人。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各专门委员会工制订并审议通过后生效。作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第八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
责包括:(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括:(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薪酬
薪酬水平制订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计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
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等;(三)审查公司董事(不含独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提出建议;(四)负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并提出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建议;(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五)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
行情况进行监督;(五)根据市场和度、薪酬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
公司的发展对薪酬制度、薪酬体系进(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行不断的补充和修订;(六)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及董事会授授权的其他事宜。权的其他事宜。
10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九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第九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括:(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出建议;(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
员的人选;(四)对董事候选人和高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
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其中,应对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任职资
议;(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五)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议;(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十三条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第三十三条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
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
确、不具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充分体,或者因会议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
4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或者提供不及时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
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会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时,会议主持人应当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要求会议对该议题进行暂缓表决并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11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三: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
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为促进北京信安世纪科第一条为促进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公司整体利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益,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北京信安世纪1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信安世训工作指引》、《北京信安世纪科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以下简称“本制度”)。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2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董事。
第五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第五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
原则上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
3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的职责。
第七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第七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
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应当按规定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
12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内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数。
第九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第九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具人士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应的任职条件(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所要
(二)具有《指导意见》和《公司求的独立性;
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件;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等不良记录;
的工作经验;(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
司的独立董事:事:
(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一)在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会关系;(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本公司前十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亲属;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本公司前五名股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所列举情形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五)为本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六)为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举情形的人员;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人员;
前款第(一)项所称直系亲属是指(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
配偶、父母、子女等;前款第(一)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
1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所称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员。
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前款第(一)项所称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
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母、子女等;前款第(一)项所称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
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第十二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十六条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第十六条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8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独立董事职务。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十七条除出现上述情况及《公第十七条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被提前情形外,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不免职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得无故被免职。独立董事被提前据,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
9免职的,公司应当将其作为特别及时予以披露。
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做出公开声明。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第十八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
10
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的情况进行说明。注事项予以披露。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第十九条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员
立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
11
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最低人数最低人数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的,在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1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程的规定,履行职务。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独立董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事应在董事会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成员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逾期不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召开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薪酬、审计、提名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二十条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第二十条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司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
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职权: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一)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二)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三)提议召开董事会;
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由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作出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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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的依据;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
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第二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及中第二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独立董事行使第二独立董事行使第二十条规定的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
(一)项至第(五)项职权,应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
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将有关情以上同意;行使第二十条规定的况予以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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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项职权,应当经全体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立董事同意。第二十条规定的第
(一)(二)项事项应由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如第二十条第一款所列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
15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除行使上述特别职权
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
见:确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二)对《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薪酬;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
(四)公司利润分红政策制定、调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
整、决策程序以及执行情况;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4(五)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
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四)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六)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就上删除
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
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应
15当明确、清楚。如有关事项属于
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二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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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16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二十四条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
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
17的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异议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中载明。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18(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制度第二十条第一项
至第三项、第二十五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
19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
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二十七条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
20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二十八条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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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
层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上市
17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沟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与上
22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通讯记录等,
构成工作记录的组成部分。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二十四条为了保证独立董事第三十条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
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等的知情权。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要求补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
23要求补充。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公司应当保
当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事项,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公司向独立董事提删除
24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
应当至少保存五年。
第二十七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第三十二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依
25预其独立行使职权。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记录。
第三十一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第三十六条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
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
26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资料,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
18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行说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上市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通过之日起生效。
27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19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
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年删除
度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本制
度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
1(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发
表独立意见,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监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应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应经股东大会后生效,但涉及上市公司的特有规定应自公决议批准后生效。
2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生效。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20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
有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第十三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易日内公告下列内容:内公告下列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
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额及用途等;金净额及用途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及(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期限,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进行的措施;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资(四)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投范围及安全性;资范围及安全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具的意见;(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容。
第十七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第十七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经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监事会发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在董事会会议后表明确同意意见,在董事会会议后2
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
2告。告。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该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将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易所并公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21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闲置募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还应当经股东大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还应当经股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第十八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第十八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披露以下内容: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应当披露以下内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容:
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等;(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等;
额及期限;(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
3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
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
目正常政策进行的措施;金的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具的意见;集资金项目正常政策进行的措施;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第十九条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
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披露。过后及时披露。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应对超募资金的使保荐机构应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的
用计划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合理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并与
4见,并与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公司的相关公告同时披露。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能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
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应履行相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应履行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时披露。并及时披露。
第二十二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第二十二条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途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
内容:告以下内容:
(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原(一)原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的具体因;原因;
(二)新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基(二)新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22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三)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审议的说明;会审议的说明;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四)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资金用途的意见;
(五)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五)新募投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
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
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容。
对外投资的,还应当参照相关法律、行新募投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对外投资的,还应当参照相关法律、件的规定进行披露。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进行披露。
第二十三条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第二十三条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
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用作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用作其他用途应当履行以下程序:
5(一)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见;(二)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删除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6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应经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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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生效。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2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的有
关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修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公司与关联人达成本制度第十第十三条公司与关联人达成本制
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应由1/2度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
1以上独立董事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易,应由1/2以上独立董事认可论,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上述事项发表独立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意见。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
2过,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改,导致相关条款序号发生变动的,依次顺延;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和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24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拟提名汪宗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4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25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李伟先生、王翊心先生、丁纯女士、张庆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26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何德彪先生、邱奇先生、马运弢先生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邱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提名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三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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