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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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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3-12-1 00:00:00 浏览:  7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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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3-07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10: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及董监高等人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指被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个人。
(1)被保险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2)被保险个人指过去、现在或保险期间内的下列任一人员:
*被保险公司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行使被保险公司管理职责时的雇员;
*与其他被保险个人一起被列为赔偿请求的共同被告或被调查/执法对象的雇员;
*遭受不当雇佣行为赔偿请求的雇员;或
1*被保险公司全职授薪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律师。
3、保险期间:1年
4、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00元
5、保险费:人民币760000元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2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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