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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1-025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赵芳彦先生持有公司 404779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董事、副总经理江斌先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75883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其中,直接持有公司3698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604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董事、副总经理王宏臣先生持有公司 6182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监事孙瑞山先生持有公司 42123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
监事魏慧娟女士持有公司 2967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赵芳彦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225%,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2) 江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合
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9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20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 王宏臣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3%,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 孙瑞山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2%,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 魏慧娟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符
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7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0.016%,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赵芳彦 4047793 0.91% IPO前取得:4047793 股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江斌 3698403 0.83% IPO前取得:3698403 股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王宏臣 618282 0.14% IPO前取得:618282股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孙瑞山 421239 0.09% IPO前取得:421239股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魏慧娟 296747 0.07% IPO前取得:296747股高级管理人员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持股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6043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赵芳彦 627532 0.14% 2020/8/27~ 79.11-85.26 2020年 8月 3
2020/9/29 日
江斌 1199000 0.27% 2020/8/25~ 78.94-89.26 2020年 8月 3
2020/11/25 日
王宏臣 199900 0.045% 2020/8/25~ 83.30-87.73 2020年 8月 3
2020/11/24 日
孙瑞山 139800 0.031% 2020/8/24~ 79.30-98.05 2020年 8月 3
2020/12/2 日
魏慧娟 88967 0.02% 2020/9/7~ 85.05-112 2020年 8月 3
2020/12/25 日
注:上表中江斌先生的减持数量未包括通过烟台赫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减持的公司190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赵芳彦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100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0股 0.225% 1000000股 2021/12/10
江斌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900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股 0.202% 900000股 2021/12/10
王宏臣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150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股 0.03% 150000股 2021/12/10
孙瑞山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100000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股 0.02% 100000股 2021/12/10
魏慧娟 不超过: 不超 竞价交易减 2021/6/16 按市场价 IPO前取 个人资70000股 过: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0.016% 70000股 2021/12/1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赵芳彦先生、江斌先生、孙瑞山先生、魏慧娟女士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王宏臣先生在《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公司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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